恒峰g22(以下简称“深圳恒峰g22”)是一家集LED显示屏和LED照明产品(以下简称“LED产品”)的研发、造作和销售为一体的高科技A股上市公司,其出品的注册商标为“恒峰g22®”的LED产品在行业内享有优良名誉和极逾越名度。
最近,部门商家为发展LED产品业务,出于搭顺风车主张,在深圳市之表的其他行政区域,注册与深圳恒峰g22没有丝毫关系,但名称中的商号却与深圳恒峰g22的“恒峰g22”商号一样或蕴含“恒峰g22”二字的其他公司(以下统称“商号一样公司”)。有关商号一样公司,在现实发展LED产品业务时恶意凸起使用“恒峰g22”商号,假冒“恒峰g22®”注册商标;甚至虚伪宣传其与深圳恒峰g22存在某种特殊关系,有意混合视听,误导客户。有关商号一样公司的作法,不仅加害了深圳恒峰g22的合法权利,并且侵害了宽大LED产品客户的利益,也侵扰了LED产品的正常市场秩序。
为此,本律师经授权特颁发如下申明:
一、“恒峰g22®”系深圳恒峰g22的注册商标,其注册商品类别已涵盖所有LED产品。深圳恒峰g22在LED产品领域内依法对“恒峰g22®”商标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任何单元或者幼我未经深圳恒峰g22许可,都不得在LED产品领域使用“恒峰g22®”商标。
二、深圳恒峰g22与有关商号一样公司没有任何投资、销售代理、授权代理等合作关系。有关商号一样公司在发展LED产品业务时,明示或者默示其与深圳恒峰g22拥有某种合作关系的,皆属于不正当竞争的违法行为。
三、凡有上述犯法行为的有关商号一样公司,必须当即终场侵权,并向深圳恒峰g22赔礼路歉;犯法行为已经产生不良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的,有关商号一样公司该当即解除影响,赔偿损失。对此前,尤其是尔后加害深圳恒峰g22合法权利的有关商号一样公司,本律师将随时依法代表深圳恒峰g22查究其司法责任。
恒峰g22
司法照拂:蓝跃鹏
201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