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峰g22
初次公开刊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刊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通常股(A股) 预计刊行日期 2011 年6 月14日
刊行股数 2,000万股 拟上市的证券买卖所 深圳证券买卖所
每股面值 1.00元 刊行后总股本 77,720,058股
每股刊行价值 【】元
股份流通限度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公司现实节造人和控股股东林洺锋、股东蒋海艳、卢德隆、勤睿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让渡或者委托他人治理其本次刊行前已经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门股份。
本公司股东创新投、南海成长承诺:自实现增资工商调换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不让渡或者委托他人治理其本次刊行前已经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门股份。
本公司股东马建阁、燕飞飞、林韶山、王伟、李梓亮、谷益、黄振东和陈荣玲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买卖所上市买卖之日起12个月内不让渡或委托他人治理其本次刊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门股票。本公司股东马建阁、燕飞飞、王伟、谷益、李梓亮及林韶山同时吃嫉:上述锁定期届满后的三年内,其第一年让渡的股份不超过其其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0%,第二年和第三年每年让渡的股份不超过其其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5%。
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治理人员的股东林洺锋、马建阁、燕飞飞、黄振东、王伟、谷益、李梓亮、刘家序、艾志军以及林洺锋的关联股东蒋海艳、卢德隆同时吃嫉: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其(或其关联方)任职期间每年让渡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去职后半年内,不让渡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刊行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去职的,自申报去职之日起 18个月内不让渡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刊行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去职的,自申报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让渡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承诺锁定期届满后,上述股份能够上市流通和让渡。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11 年5 月30
沉要申明
刊行人及整个董事、监事、高级治理人员吃嫉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伪纪录、误导性陈述或沉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正确性、齐全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司法责任。
公司掌管人和主管管帐工作的掌管人、管帐机构掌管人保障招股意向书中财政管帐资料真实、齐全。
中国证监会、其他当部门门对本次刊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定见,均不批注其对刊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内容性判断或者保障。任何与之相反的申明均属虚伪不实陈述。
凭据《证券法》的划定,股票依法刊行后,刊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动,由刊行人自行掌管,由此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掌管。